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
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22〕41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修訂后的《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6日
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
“十三五”期間,我省作為全國4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省份之一,建立了“1+4+N”制度體系,建設了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平臺,選擇鄭州、平頂山、鶴壁市、濟源示范區開展試點,完成了化工、有色、鋼鐵、建材行業第一批試點企業履約交易,探索了用能權交易有效路徑和模式?!笆奈濉睍r期是推動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期、窗口期,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加快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在充分總結我省“十三五”期間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和綠色低碳轉型戰略,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優化能源資源配置為導向,健全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體系,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引領產業綠色轉型發展,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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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場主導,高效配置。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探索用能權指標有償使用新機制,從源頭合理控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用能,以增量優化帶動存量調整,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
2.整體設計,統籌推進。落實節能法律法規規定,加強與產業規劃和能耗標準體系有機銜接,建立規范完善的用能權交易制度體系。統籌節能審查、節能監察、用能權交易等能源消費全過程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3.突出重點,節約優先。以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實行節約用能指標優先交易,有效激勵存量企業節能改造升級,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結合我省能源消費特點,增加煤炭指標交易品種,推動煤炭資源高效利用。
4.公開透明,全程監管。公開用能權確權和交易程序,及時披露指標交易等有關信息,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全流程監管,確保交易有序進行。
?。ㄈ┲饕繕?。到2025年,建立基本完善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體系,建成交易規范有序、監管嚴格高效、要素流通便捷的用能權交易市場,形成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下低成本市場化交易模式。
二、重點任務
?。ㄒ唬┟鞔_交易主體、品種及類別。
1.交易主體。包括以下4類:省級節能主管部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具體交易執行機構為市級節能主管部門);新建“兩高”項目實施單位;自愿參與市場交易并完成履約義務的用能單位。
2.交易品種。包括2個品種:綜合能源消費量(不含煤炭消費量)(以下簡稱能耗指標),計量單位為噸標準煤;煤炭消費實物量(以下簡稱煤炭指標),計量單位為噸。
3.交易類別。包括以下4類:
省級用能權指標。省級統籌部分用能權指標,用于市場化調節和支持省委、省政府規劃布局的重大項目建設。
地方用能權指標。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在確保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前提下,統籌本地煤炭指標、新增能耗指標,用于市場化調節和支持本地重大項目建設。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優先收儲本地存量企業關停退出、節能改造騰出的用能權指標,根據需要開展區域間能耗指標、煤炭指標交易。
新建“兩高”項目用能權。新建“兩高”項目(含改擴建項目)新增能耗指標有償購買;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新增煤炭(不含原料煤)消費的項目(不含統調燃煤機組)可通過交易購買煤炭指標用于煤炭消費替代量。
自愿參與交易單位用能權指標。自愿納入交易范圍的用能單位通過主動關停、節能改造等措施獲得的用能權指標可在全省范圍內參與用能權市場交易。納入碳排放權交易范圍的用能單位不再參與用能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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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確定用能權指標。新建“兩高”項目按行業能效標桿值(先進值)核定用能權指標。主動關停企業(不含統調燃煤機組)的用能權指標,按關停前一年的企業能耗指標或煤炭指標確定。存量企業通過節能改造節約的用能權指標,采用第三方機構審核等方式確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2.指標注冊登記。依托省級智慧節能綜合服務平臺,完善用能權指標注冊登記系統,登記和發放交易主體用能權指標,對指標的持有、轉讓、注銷等進行統一管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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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交易平臺。依托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完善省用能權交易系統,提供用能權賬戶管理、資金結算等交易服務,并與省智慧節能綜合服務平臺實現信息共享。(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完善定價機制。用能權交易實行市場定價,初始價格參考“十三五”時期用能權指標平均交易價格形成。隨著交易市場日益成熟,交易價格逐步由交易方通過競價、招拍掛等方式確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規范交易程序。加強交易全過程監督管理,制定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規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采取掛牌交易方式,實現賬戶開立、資金劃轉、指標交易、清算交收等全流程電子化和信息化。完善交易價格形成機制和交易爭議解決機制,著力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ㄋ模┞鋵嵚募s責任。完善用能權交易獎懲機制。有關新增用能項目須在取得用能權指標的兩年內開工建設,逾期未開工項目的用能權指標由政府無償收回。及時公布用能權參與交易單位履約情況,將履約情況納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不能按期履約的單位,責令限期履約,并按相關規定處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用能權交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日常工作。各地要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經費和人員保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ǘ娀芰ㄔO。加強能源計量統計,強化能源消費分類計量和統計,提高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能源計量數據分析利用水平。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為節能量審核和交易等提供技術支撐和咨詢服務。加大培訓力度,提升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參與人員業務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市場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ㄈ┙⒛茉聪M核查制度。制定全省統一的能源消費核查指南、標準等技術規范,建立企業能源消費核查制度,加強企業用能數據管理,確保企業用能數據的真實可靠。制訂第三方審核機構管理辦法,明確審核工作流程,規范審核行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
?。ㄋ模┘哟筚Y金投入。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支持能源消費數據審核、能源計量審查、市場支撐平臺建設、能源消費數據在線監測、用能權交易和市場調節體制機制課題研究等工作,確保用能權交易工作順利開展。完善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積極參與用能權交易市場建設。獲得的相關用能權交易資金按照財政有關規定管理,統籌用于支持本地碳達峰碳中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節能降碳及循環化改造、用能權指標收儲等。(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ㄎ澹┘哟蟊O管力度。將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履約情況納入年度節能監察計劃,對未完成履約或在交易中弄虛作假的,依法處理并予以曝光。加強對交易機構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的監管,將用能權審核評估工作中的違法失信行為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訌娦麄饕龑?。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大力宣傳用能權交易相關政策,提高全社會節能降耗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加強對用能單位的激勵和動員,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用能權交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廣播電視臺)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逗幽鲜∪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40號)同時廢止。
附件: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附 件
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能源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規范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行為,引導激勵重點用能單位提升能效水平,確保完成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以下簡稱能耗雙控)、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活動。
第三條 用能權是指基于落實能耗雙控目標要求,各地及有關單位經劃撥、交易、核定等方式形成的,允許其支配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權益指標。
用能權交易,是指用能權交易主體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展用能權指標交易的活動,分為省級用能權指標交易、各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用能權指標交易、新建“兩高”項目(含改擴建)用能權交易、自愿參與交易單位用能權指標交易4種類型。
第四條 用能權交易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實行全過程電子化、信息化管理。
第五條 省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全省用能權交易制度和市場建設,管理和監督全省用能權交易活動,負責實施省級用能權指標交易,委托有關機構負責重點用能單位用能權指標注冊、登記、發放及數據核查工作的管理,監管用能權交易機構的日常工作。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用能權交易監督監管、業務指導、能力建設、宣傳引導、總結評估等工作。
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節能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用能權交易工作,實施區域用能權指標交易,做好用能單位用能情況的監測工作。
第二章 配額管理
第六條 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全省能耗雙控目標及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要求,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能源消費結構、污染防治攻堅、碳達峰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省級用能權指標。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根據本地能耗雙控、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要求和經濟增長目標,確定可用于交易的用能權指標。省發展改革委加強窗口指導,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強度降低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不得出讓用能權指標。
第七條 用能權交易標的為綜合能源消費量(不含煤炭消費量)指標、煤炭消費實物量指標(以下分別簡稱能耗指標、煤炭指標),單位分別為噸標準煤、噸。
第八條 新建“兩高”項目依據所屬行業能效標桿值(或先進值)核定用能權指標。
第九條 主動關停企業(不含統調燃煤機組)獲得的用能權指標,按照關停前一年的企業能耗指標或煤炭指標確定,由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節能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審核后出具確權意見書。
實施節能改造企業獲得的用能權指標,自行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核后,由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節能主管部門審核并出具確權意見書。第三方審核機構管理具體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第十條 交易主體獲得的用能權指標應在省用能權指標注冊登記系統注冊登記。用能權指標發生變化時應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相關信息。
第三章 用能權交易及管理
第十一條 交易主體為:省級節能主管部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新建“兩高”項目實施單位,自愿參與交易單位。
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負責定向投放省級統籌用能權指標,省級財政部門在資金劃轉上予以支持。
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負責市級能耗指標交易,具體交易執行機構為市級節能主管部門,市級財政部門在資金劃轉上予以支持。
新建“兩高”項目實施單位,指按規定經省級部門會商聯審通過的擬建“兩高”項目的實施單位。
自愿參與交易單位,指自愿納入省用能權交易試點范圍、參與市場交易活動并完成履約義務的用能單位。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的用能單位不再參與用能權交易。
第十二條 新建“兩高”項目需在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前足額取得用能權指標。
第十三條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優先收儲本地存量企業關停退出、節能改造騰出的用能權指標,可根據需要開展地區間能耗、煤炭指標交易。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的新增煤炭(不含原料煤)消費的項目(不含統調燃煤機組),可通過交易購買煤炭指標用于煤炭消費替代量。
第十四條 用能權交易采取市場定價,初始價格參考“十三五”時期用能權指標平均交易價格(用能權能耗指標200元/噸標準煤、煤炭指標300元/噸)形成。
新建“兩高”項目能耗指標交易量根據項目能效水平按以下公式確定:
能耗指標交易量=A×B×C/全省平均工業增加值能耗
其中,A為項目新增綜合能源消費量(不含煤炭消費量);B為調整系數(0.3≤B≤1),由省發展改革委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節能降碳形勢及能耗指標稀缺程度等因素研究提出并報經省政府同意后確定,初期采用0.3,后期視情況逐步提高;C為項目單位增加值能耗。
第十五條 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用能權交易系統、研究制定用能權交易規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為我省用能權交易機構,負責提供用能權賬戶管理、資金結算等交易服務。
第十六條 交易主體應當通過省用能權交易系統,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交易。
交易全過程實行電子化管理、在線監管、網上預警、全程跟蹤,在線追溯交易痕跡、實施監督管理,形成責任明確、程序規范、監督到位的在線監管工作機制。用能權交易主體應當核算購入及售出的用能權指標,按照“1701無形資產”科目進行相應財務處理。
第十七條 用能權交易機構應當建立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及時公布成交價格、成交量、成交金額等重要交易信息。
第十八條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本級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相關用能權交易資金管理,統籌用于支持本地碳達峰碳中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節能降碳及循環化改造、用能權指標收儲等。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新建“兩高”項目實施單位以及自愿參與交易單位提供虛假能源消費數據、未按時履行交易義務的,由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發展改革部門督促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新增用能項目須在取得用能權指標的兩年內開工建設,逾期未開工項目的用能權指標由政府無償收回。
第二十一條 第三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出具虛假報告、未經許可泄露商業秘密的,由省發展改革委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給重點用能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用能權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規開展交易業務、泄露交易主體商業秘密的,由省發展改革委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或給重點用能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三條 承擔用能權交易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建立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等企業信用檔案,經依法依規認定為失信行為的,將信息推送至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逗幽鲜∪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19〕25號)同時廢止。